太原立案查处弄虚作假机构26家 发现各类问题72个,涉嫌刑事犯罪的进行“双移送”
时间:2025-01-06 来源: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大 中 小 ]
2024年10月以来,山西省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开展“全覆盖、无死角”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太原市成立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集中力量聚焦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中重型货车用车大户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重点查处出具虚假报告、进行虚假维修和移动源尾气超标问题。
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执法检查要点、技术规范等列入全市执法能力培训重点内容,组织现场教学实践,定期开展案件研讨会,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可能存在的采样过程弄虚作假、篡改伪造检测结果、未按技术规范开展检测、套牌检测等造假行为如何锁定证据、依法查处,进行交流探讨,总结经验做法,确保现场执法精准发现问题。
整治期间,太原市先后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普法宣传会、警示教育会,组织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并通过教育提醒和深入一线帮扶指导,让机构责任人明白违法风险隐患,提升管理能力、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机动车污染控制“守门人”。
对于查实的违法行为,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基础上,按照《太原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服务记分制管理制度(试行)》,分批实施暂停网络连接和报告打印功能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取消检验检测资质,涉嫌违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结合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筛选的异常数据,太原市采用市级、辖区“双覆盖”排查模式,整合非现场数据研判、现场检查、举报投诉倒查等要素,“线上+线下”合力攻坚,联合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多部门开展11次会商和83次联合执法检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检查54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779辆移动源,共发现各类问题72个,立案查处26家出具虚假合格报告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处以451.64万元罚款;1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因垫高氮氧化物传感器,被立案处罚5000元;1家涉嫌刑事犯罪的某机构,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双移送”。
随着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在行业内起到极大震慑作用,全市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流程更加规范,检测合格率由整治前的99.07%下降至现在的9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