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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时间: 2025-01-24       来源: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以下简称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集中行使本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核与辐射等本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承担市级本领域跨区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行政处罚。

()负责拟订全市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标准和规范。承担市级本领域执法力量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

()受理违反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本领域综合执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本领域行政执法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

()对县(市)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事件中与案件查处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